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,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。(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)
关闭
欢迎 {{loginUsername}} 登录,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App(安卓) App(苹果)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
选择城市
切换城市分站,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

当前选择城市:总站
总站 {{item.district_text}}

每周一课 | 人社政策“云课堂”失业保险政策(二)

原创 失业保险

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4-07-09 14:33 {{clickNum}}

失业保险金申领


一、政策依据

1.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);

2. 《失业保险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);

3. 《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);

4. 《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“畅通领、安全办”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18号);

5. 《湖南省实施<失业保险条例>办法》(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);

6. 《关于印发<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>的通知》(湘劳社工字〔2009〕126号)。

二、受理条件

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,享受失业保险待遇。

(一)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满1年的;
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,包括:

1. 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;

2.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;

3. 被用人单位开除、除名或辞退。

(三)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
三、办理方式

1. 现场办理:石门县市民之家失业保险经办窗口。

   所需材料:居民身份证、社保卡复印件

2. 网上办理: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在支付宝、微信小程序、或智慧人社APP上进行自助申领。

四、办结时限

当日办结,按月发放,1395元/月。

五、申领注意事项

1. 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员需在石门县本地缴纳失业保险;

2. 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单位网厅为失业人员进行失业保险异动登记;

3. 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应暂停单位工伤保险、养老保险缴纳;

4. 失业人员无工商注册信息;

5. 失业人员社保卡银行账户应提前激活;

6. 停保当月不能申领,次月才能申领。

顶部